我國的污水回用事業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,1985前的“六.五”期間是起步階段,1986-2000年的“七.五”“八.五”“九.五”,這十五年時間是技術儲備、示范工程引導階段,2001年以“十五”綱要明確提出污水回用為標志,中水回用進入到全面啟動的階段。
經過 30 多年的發展,目前已形成了三大類基本系統(日本稱循環方式):
?、?建筑中水系統,以單個建筑物內的雜排水或生活污水或屋頂雨水為水源,處理成中水再利用。
?、?建筑小區中水系統,以住宅小區或數個建筑物形成的建筑群排放的污水或雨水為水源,處理成中水再利用。其給水、排水、雨水和中水組成建筑給排水系統。
③ 城市(區域)中水系統,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出水為水源,深度處理后供大面積的建筑群作中水使用。